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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旺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功能性发酵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时间:2020-3-11 14:27:5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河北旺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功能性发酵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内容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河北旺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功能性发酵制品生产项目

工程选址:河北省沧州市青县陈嘴乡李杜线32.5公里处,厂址中心点坐标为北纬38°26'38.30",东经116°51'0.54"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建设饲料生产线4条,其中建设水产配合饲料生产线1条,年生产水产饲料8万吨;建设功能性发酵浮料生产线1条,年产功能性发酵制品(微生态制剂)8万吨;建设环保用微生物菌剂生产线1条,年产微生物菌剂2万吨;建设农业用微生物菌剂(状根素)生产线1条,年产农业用微生物菌剂2万吨。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河北旺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邮箱:hbwkswkj@163.com

通信地址:沧州市青县陈嘴乡  

联系人:张跃           电话:18322005706

  三、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途径

1、网络下载,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http://www.hebwangkun.com/

2、向建设单位索要纸版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索要方式见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及主要事项

征求评价范围内所有敏感点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接受公众的监督,以便完善工程环保治理措施。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打电话、写信、发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www.hebwangkun.com/

六、公示起止时间

公示起止时间:期限为2020年3月12日至2020年3月25日,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项目公众意见表.docx

河北旺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功能性发酵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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